经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报分党委(党总支、党工委)审查同意,拟确定(或认定)程建慧等117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特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欢迎广大师生员工在公示期以内,根据公示对象在“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学习、遵纪守法、社会公德、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通过来电、来函或直接向本分党委(党总支、党工委)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的情况,要有事实依据。
公示时间:2020年4月13日至2020年4月19日(7天)。
公示期间电话:0716—8066690
电子邮箱:1096200067@qq.com
附:拟确定程建慧等117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基本情况
中共新利官方网站(总支部)委员会(盖章)
202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