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利(中国)有限公司
设为新利官方网站 加入收藏

人才培养

研究生教学

当前位置: 新利官方网站 >> 人才培养 >> 研究生教学

新利(中国)有限公司关于做好2023年6月博士、硕士研究生 学位授予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13 14:54:23    作者:     点击:

各研究生导师、同学: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长江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的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6月博士、硕士研究生的学位授予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拟申请学位研究生确认

3月10日前,拟申请学位研究生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上申请学位,包括确认系统照片是否与学信网照片一致(学信网学历照片确认,特别注意,学信网照片下如有问号,点击该问号后,显示录取照片和学历照片不能判定为同一人,请即刻联系学位办;如提示为“没有学历照片”,则不需专门联系学位办,学位办将在后续通知图像采集事宜;如没有录取照片,请务必联系招生办公室)、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显示的个人信息是否有误、开题与拟授予学位时间是否达到文件要求(博士间隔18个月、硕士间隔12个月)、是否通过中期检查、研究成果是否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等。

特别注意:3月11日起,管理系统中学位申请功能将关闭,未于3月10日前在系统中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将不能申请本次学位。已经答辩通过但未授学位(毕业)的研究生也必须重新申请确认。

二、研究生成果上传及确认

3月15日前,1)申请学位研究生应将其资格论文扫描件、专利证书扫描件、中文核心论文证明、SCI收录证明等申请学位文件,统一提交至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未提交资格审核材料的研究生不能申请学位);(2)导师确认其科研成果真实准确;(3)学院完成申请学位研究生的资格审核,最后统一确认审核通过的研究生名单。

三、申请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第一次查重

3月25日前,各研究生将论文发送到邮箱进行第一次查重,接收论文邮箱为690840378@qq.com,论文命名格式为:学号-作者-篇名-专业-导师。

(已经答辩通过但未授学位(毕业)的研究生必须提交)。

四、学位论文评审

学院将严格落实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工作,各研究生于4月1日前将盲审材料打包后发送到邮箱690840378@qq.com,盲审材料见附件。

按照相关规定: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送审过程中,如评审结果为2A、2B、A+B、A+C以外情况的,需要二次送审。

五、学位论文答辩

(一)答辩

答辩秘书5月10将研究生学位论文的答辩安排表(附件4)发给qq:690840378研究生5月21日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并将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批表、及答辩记录及结论上传至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

(二)第二次论文复制比检测

5月24日前,对通过答辩的学位论文定稿进行第二次复制比重复性检测

检测不合格者推迟授予学位(硕士论文文字复制百分比<30%,检测结果视为“合格”,否则视为“不合格”;博士学位论文复制百分比≤15%,检测结果视为“合格”,否则检测结果视为“不合格”),(已经答辩通过但未授学位证(毕业证)的研究生必须提交)。

(三)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

5月28日前,召开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确定本单位20236月建议授予硕士、博士学位名单(附件5、附件6),已经答辩通过但未授学位证(毕业证)的研究生也必须提交,否则不能申请学位。

六、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确定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名单

6月8日左右,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确定2023年6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名单。

七、登记研究生学位信息

6月15日前研究生按类型填写《研究生学位信息上报汇总表》到时候会发群里学位信息核对单(本次学位申请,拟申请学位研究生必须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研究生学位信息,并在系统导出、打印研究生学位信息,学生本人签字,如未打印研究生学位信息,将不发学位证)提交纸质版各研究生同时将《研究生学位论文定密汇总表》(到时候会发群里

、学位授予工作主要环节时间安排


主要环节

时间节点

报送纸质表格

上传信息系统

1

申请学位研究生确认

3月10日前


信息核对及确认

2

毕业、学位申请资格审核

3月15日前

附件1-1,附件1-2

申请学位支撑材料

3

论文第一次复制比检测

3月25日前


附件2

4

论文盲审送出

4月1日前



5

论文盲审送审收回盲审意见

5月10日前

附件3

附件3、评阅书

6

论文答辩安排

5月10日前

附件4

附件4

7

论文答辩完成

5月21日前


答辩组成、答辩记录及结论

8

论文第二次复制比检测

5月24日前


附件2

9

召开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确定建议授予学位名单

5月28日前

附件5、6

附件5、6

10

截止接收6月学位委员会材料

6月2日



11

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确定学位授予名单

6月8日左右



12

登记研究生学位信息

6月15日前

附件7、8,学位信息核对单

附件7、8,学位信息核对单


如有疑问请联系穆老师

联系电话:15571656315/07168066314   QQ:690840378


新利官方网站

2023年2月13




附件12023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材料

附件2:硕士生、博士生送审材料模板

附件3:论文排版格式要求,见链接:

https://gs.yangtzeu.edu.cn/info/1043/1369.htm

附件4:研究生院通知:https://gs.yangtzeu.edu.cn/info/1037/5523.ht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