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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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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导师课题组研究生负责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17 12:34:55    作者:     点击:

为进一步规范校内研究生团队化管理,帮助研究生解决在学业、就业和生活等方面带来的压力,完善以导师课题组为中心的全员育人体系,经学院研究决定,公开遴选校内导师课题组研究生负责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新利(中国)有限公司全日制研究生

二、遴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不计名利。

3.诚实守信,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群众基础好,关心集体,集体荣誉感强,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

4.学习刻苦,态度端正,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在同学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5.工作认真负责,勤奋踏实,能按时完成学院或课题组交给的各项任务,有相对充足的课余时间。

三、遴选数量

各导师课题组配备1名研究生负责人

四、工作职责

1.负责协助导师做好课题组研究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课题组内部人员信息统计工作并及时更新;每周向学院学生事务办公室上报周末晚点名情况。

2.根据导师安排,负责定期组织召开课题组会议;组织课题组负责人参加学术交流、学科竞赛活动等。

3.负责提醒课题组研究生实验室使用仪器和试剂的安全,配合导师做好实验室用水用电安全及卫生监督工作,定期对实验室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导师。

4.负责密切关注课题组研究生“四难”学生状况,即关注心理困难、科研困难、生活困难(孤儿、单亲、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需要关注的学生)、就业困难的研究生,及时给予科研和生活方面的关怀,发现异常问题及时向导师或研究生辅导员报告。

5.负责关注课题组研究生安全,提醒认真履行请销假手续(课题组导师和研究生辅导员均需告知)。提醒同学注意人身财产安全,宣传防火、防盗、防溺水、防诈骗、防校园贷等安全教育知识。

6.负责关注研究生就业问题,加强与已就业研究生的联系,督促课题组未就业毕业生积极参加招聘会,关心自身就业问题,及时向导师汇报毕业生就业情况。

7.按时完成学院和导师交给的其他工作。

五、遴选程序

1.报名方式:采取导师推荐或课题组民主选举产生,填写报名审批表(见附件)。

2.课题组选拔:根据课题组实际情况,综合平时表现、科研水平、综合素质等方面,经导师同意签字后上报学生事务办公室。

3.学院审批:对各课题组上报的拟用人员进行审核批准,并在学院官网公示拟用名单。

4.聘用考核:公示结束后,学院将履行相关组织聘用手续。若年度考核合格,学院最终为本人颁发聘书。

六、有关说明

1. 综合考虑到新生入学时间、培养方式、任职考核等客观因素,各课题组研究生负责人换届在每年11月进行。

2.结合课题组实际情况,原则上由长期在校学习的研究生担任课题组研究生负责人,且至少能任满一个任期,即前年度11月至本年度11月份,不满一个任期视为考核不合格。

3.任职期间,若因请假、休学等特殊突发情况不能继续留校学习,课题组研究生负责人的更换由导师亲自向学院报备,具体以任职月数考核,当月任职半月以上按一个月计算。

4.任职期间,因平时表现不好被课题组导师向学院报备的,或因没有按时完成学院工作,被学生事务办公室通报的,视为考核不合格。

5.课题组研究生负责人身份仅在本院范围内承认。其他未尽事宜由新利(中国)有限公司学生事务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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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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