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激发研究生的学习动力,培养研究生的创新意识和科研能力,根据长江大学2020年研究生单项奖学金评审工作实施细则,结合新利(中国)有限公司具体情况,现将我院2020年研究生单项奖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审人员名单
组 长:李俊凯、冯发明
副组长:方正武、谭亮魁
组 员:尹立俊、刘海洋、董小林、尹军良、张小磊、漆栋良、付雪娇、施秀飞、谭京红、郝树琳
二、评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评选过程中做到程序公正、操作公开,严格审核提交材料,监督机制健全。
三、参评对象
2017级、2018级、2019级全日制、非全日制在籍在读硕士研究生;
2017级、2018级、2019级全日制在籍在读博士研究生。
四、单项奖学金种类及参评条件
见附件6《长江大学研究生单项奖学金评审工作实施细则》
五、评定时间安排
1、个人申请:2020年5月19日至2020年22日
2、学院初评:2020年5月23日至2020年5月26日
3、学院公示:2020年5月27至5月31日
六、注意事项
1、本年度有以下行为之一者取消参评资格:
(1)有违法违纪行为,并受到刑事、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者;
(2)违反《长江大学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管理办法》中关于学业及学术道德的规定,出现各种学术不端行为者;
(3)申报过程中提交虚假材料者、迟交材料者。
2、参评材料时限规定:研究生参评提供的科研成果、专利证书、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必须是在2019年4月30日至2020年4月30日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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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