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江大学普通本科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和《长江大学2019年各类奖学金评选的通知》相关要求,经个人申请、评议小组初审、学工办审核,现将评定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有效期为2019年11月19日—2019年11月21日,公示期间,欢迎广大师生予以监督。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向新利(中国)有限公司学生事务办公室反馈。联系人:付雪娇,电话:0716-8066608。
新利(中国)有限公司学生事务办公室
2019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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